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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商谈进入收尾阶段
2010-06-14 13:22

  资料图片:2009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在北京首都机场为前往台中参加两会领导人会谈的海协会会长陈云林送行后回答记者提问。他表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原则是平等互利。 新华社记者 汪永基 摄

  新华网北京6月12日电(记者 林甦 任沁沁)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范丽青12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应询时表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商谈取得显著进展,已进入收尾阶段。

  她在回答新华社记者的提问时说,目前双方在大部分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大陆方面主动为台湾的弱势产业和中小企业进入大陆市场提供了方便和优惠。

  海协会与海基会将于13日举行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三次专家工作商谈。范丽青表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商谈已取得显著进展,在大部分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双方充分肯定已取得的成果。第三次两会专家工作商谈将就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和条文进行磋商,并就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早收计划以及后续的工作安排交换意见。

  早期收获是指双方认为在协议签署后,可以率先降税的部分产品和彼此开放的部分服务业的领域。范丽青透露,对台湾方面提出的早收项目,大陆方面采纳的比例相当高,有可能超过500项。且无论是在受惠金额还是比例上,大陆都将明显少于或低于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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